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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名稱: 國立故宮博物院文物展覽保存維護要點
公發布日: 民國 98 年 04 月 15 日
修正日期: 民國 112 年 11 月 07 日
發文字號: 台博登字第1120013924號函
法規體系: 故宮博物院院內各單位/登錄保存處
立法理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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