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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名稱: 國立故宮博物院展覽場所拍攝影片申請作業須知
公發布日: 民國 98 年 12 月 03 日
修正日期: 民國 111 年 03 月 09 日
發文字號: 台博行字第1110002434號函
法規體系: 故宮博物院院內各單位/行銷業務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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