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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沿革

法規名稱: 廢/停國立故宮博物院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處理要點
公發布日: 民國 103 年 10 月 17 日
廢止/停止適用日期: 民國 113 年 03 月 08 日
發文字號: 台博人字第1130005275號函停止適用
法規體系: 故宮博物院院內各單位/人事室
立法理由:
全文檔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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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中華民國113年4月30日台博人字第1130005275號函,自中華民國113年3月8日停止適用。
6.中華民國112年3月1日台博人字第1120002014號函修正第4點。
5.中華民國111年11月22日台博人字第1110011708號函修正第14點。
4.中華民國111年5月31日台博人字第1110005398號函修正第3點。
3.中華民國109年7月27日台博人字第1090007036號函修正第4點。
2.中華民國105年10月3日台博人字第1050010695號函修正全文16點。
1.中華民國103年10月17日台博人字第1030011035號函訂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