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條文檢索

法規名稱: 國立故宮博物院善本古籍及清代檔案文獻提閱複印複製要點
公發布日: 民國 91 年 11 月 25 日
修正日期: 民國 110 年 07 月 20 日
發文字號: 台博書字第1100006166號函
法規體系: 故宮博物院院內各單位/書畫文獻處
立法理由:
全文檔案:
圖表附件:
法規功能按鈕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