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中華民國六十四年一月九日行政院(64)台教字 0228 號令訂定發布
2.中華民國六十五年九月四日行政院(65)台忠授字第 4723 號令修正發
布第 4、9 條條文
3.中華民國八十年三月十一日行政院(80)台忠授字第 2401 號令修正發
布名稱
(原名稱:「國立故宮博物院故宮文物圖錄印製作業基金設置保管運用
辦法」;新名稱:國立故宮博物院故宮文物圖錄印製作業基金設置保管
運用辦法)
4.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十三日行政院(90)台孝授一字第 05224 號令修
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6 條;並自發布日施行
(原名稱:國立故宮博物院故宮文物圖錄印製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
辦法;新名稱: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)
5.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二月九日行政院院授主孝一字第 0950000702A 號令
修正發布第 6、7、9 條條文;並刪除第 2 條條文
6.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二月四日行政院院授主孝一字第 0970000556A 號令
修正發布第 9 條條文
7.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三十日行政院院授主孝一字第 0980006389A 號
令修正發布第 1、4~8 條條文
8.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十二日行政院院授主孝一字第 1000000187A 號令
修正發布第 6、10 條條文
9.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十八日行政院院授主孝二字第 1000004392A 號令
修正發布第 1、4、5、8、14 條條文
10.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授主基經字第 1020201
329A 號令修正發布第 1、4~6、16 條條文;除第 4、5 條條文,
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外,自發布日施行
11.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九月二日行政院院授主基經字第 1030200860A
號令修正發布第 1 條條文
12.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二日行政院院授主基經字第 1080201173A
號令修正發布第 5 條條文
13.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月十二日行政院院授主基經字第 1100201426A
號令修正發布第 6 條條文
14.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五月二十四日行政院院授主基經字第 1120201002A
號令修正發布第 6 條條文